为了进一步做好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在生产环节的新冠状病毒疫情传播风险,商丘市市场监管局于1月7日召开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集体约谈会。市局食品生产科工作人员、县区局食品生产股负责人、25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向食品生产企业传达了我市最新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强调疫情防控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进口冷链食品的风险性。对企业进口原料时需要使用的河南省“豫冷链”追溯系统的操作进行了培训、答疑。并向企业介绍《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参会企业负责人现场签订了《商丘市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企业承诺书》,承诺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一是保证落实提前报备制度。积极应用“豫冷链”追溯系统,在进口冷链食品原料到达24小时前进行报备,上传冷链食品信息,做好扫码赋码工作,实现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信息化。二是保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供应商合规性检查和评估,认真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查验,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保证食品可追溯。三是保证建立员工健康登记制度和异常报告制度。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实行“绿码”上岗制,落实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疫苗接种、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切实做好从业人员防护工作。四是保证加强预防性消毒措施。定期对生产场所、仓储设施、运输设施、生产设备等重点场所和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五是保证进口冷链食品原料专区存放,在运输、贮存、加工等过程中温度始终处于允许波动范围内,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六是保证如出现进口冷链食品阳性检出事件,第一时间利用“豫冷链”进行追溯,做好对涉事货物的追溯、封存、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