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虞城县公安局认真落实和执行《虞城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暂行规定》,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禁燃禁放的宣传,认真开展对辖区内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检查,加大对超市零售摊点的清理清查,严防安全事故和燃放烟花爆竹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1月26日利民派出所,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8箱,行政拘留1人;
1月27日张集派出所,查获非法储存鞭炮87盘、烟花22箱,行政拘留1人;
1月28日王集派出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2箱,行政拘留1人;
1月28日杜集派出所,查获非法储存鞭炮22盘、礼花21筒,行政拘留1人;
1月28日城郊派出所,查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1箱,烟花2箱,鞭炮79盘,行政拘留3人;
1月28日乔集派出所,查获非法储存鞭炮69盘,圆炮20盘,烟花60箱,行政拘留2人;
1月29日田庙派出所,行政拘留1人,并对违禁品进行收缴。
为了亲人更安全、社会更有序
请主动遵守禁放规定
烟花少一点,安全保障就多一分
让我们携手
从严守禁放新规和自觉清除隐患做起
从劝阻违规燃放和举报身边违法做起
共建安全城市、共享城市安全
(供稿:虞城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