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艰巨的消保维权任务,商丘市市场监管局以党的十九大“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为指导,倡导经营者以信用消费、品质消费为指引,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信用消费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公平、共享的消费观念,完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抗疫情稳市场保消费
强化冷链食品监管,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五早”工作机制,发放“豫冷链”溯源码170776个,上传进口冷链食品6824.27吨;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严打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查处无任何标识口罩40余万只,累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46件,其中立案219件,均位居全省第一,并分四批曝光28起典型案件,打赢了市场秩序守卫战,切实维护了疫情下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提高消费维权的效率
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立案574件,办结421件,其中查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6起,罚款555余万元。二是强化价格监管。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4起,收缴违法金额44余万元。三是强化网络交易市场监管。牵头开展2020网剑行动,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148起,办案数占全省系统四分之一、环比增加255%。四是严厉打击广告违法行为。查处广告违法案件186件,累计罚没款140余万元。五是深入开展烟草治理专项工作。查处假烟走私案件778起,捣毁制假窝点3个,案值450余万元。六是认真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查处传销案件4起、直销案件1起,捣毁窝点5个,教育、遣散涉嫌传销人员60余人,解救被骗传销人员8人,罚款299余万元,提高了消费维权效率。
三、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2020年,我局完成年度食品安全抽检31752批次,食用农产品合格率98.5%,食品抽检合格率98.2%。扎实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监督检查58099批次,查办食品类案件3053件,罚没款1943余万元。全市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率达到98%以上,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100%。
四、牢牢守住药品安全底线,维护消费者用药安全
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药品质量监管,监督检查16871家次,立案12起,罚款82.7万元。完成药化器械抽检460批次。组织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医疗器械“清网”等专项行动,监督检查8057家次,查处案件370起,罚款450余万元。
五、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维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特种设备双重预防体系规范运行,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三无电梯”、“老旧电梯”、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等专项治理有效推进。156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信息化追溯系统建成,遏制了不合格气瓶和未登记气瓶流向市场。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消除,定期检验率达到并保持在99%以上,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100%。
六、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维护消费者日常消费安全
2020年组织开展了洁净型煤、肥料、水泥、成品油、食品相关产品、生活用水器具、燃气用具、消防器材、家用电器、校服、针织服装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共69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共抽查207批次,合格205批次,合格率99.04%,流通领域共抽查483批次,合格409批次,合格率84.68%。围绕重点行业、区域开展了三轮车质量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行动、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行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等,较好维护了消费者日常工业品消费安全。
2021年,是我们党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将围绕着“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的主题,加大消保维权工作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提高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能力,着力防范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全方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