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张弓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运输货物途中受损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张弓镇居民路某经营废纸箱压块出售生意,丁某是挂靠在某公司名下的重型半挂车司机,他后来了承运原告的废纸箱压块运给第三方出售。在一次运输途中车箱内货物起火,造成货物受损,因双方各执一词,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路某提起诉讼。
在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不辞劳苦,多次往返原、被告所在地,通过调取运输途中多个摄像头视频,认真分析,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进行调解,但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审理法官对双方存在的过错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对各自放任造成损失扩大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法律与事实面前,经办案法官李涛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和解协议,握手言和。(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