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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2人因传播涉疫不实信息被依法处理

商丘2人因传播涉疫不实信息被依法处理
2021-08-08 10:01:22 来源:网信商丘

8月4日凌晨4时许,我县城关镇居民葛某某先后将一条涉疫不实信息,转发其多个微信群,引起广泛关注;7时11分,城关镇居民冀某又将该条不实信息转发至个人头条号,阅读量达5000余次。此二人的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社会恐慌,并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利因素,目前,我县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对葛某某、冀某予以治安处罚。

宁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网信部门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传播,请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发现微信群、朋友圈等传播的无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音视频和文字等涉疫情信息,要主动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商丘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0370-3289259

商丘市公安局:0370-110

举报邮箱:sqsjbzx@163.com

(责任编辑: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