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国庆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的调整通知如下:
10月1日(星期五)至7日(星期四)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另根据季节变化,自2021年10月8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