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按照原卫生部颁布的《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于2021年10月29—30日对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场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经研究,拟批准商丘市第五人民医院通过“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现对评审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7日。
如对评审结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
电话:0370-3352319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商”字西100米路南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