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1年第32号)
近期,国内20个省(区、市)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本轮疫情点多、面广、线长,现有中高风险地区超过60个。多地出现了与景区、旅游景点及密闭、通风不良场所关联的本土病例,存在较大的暴发聚集性疫情的风险。鉴于目前我市已经出现郑州等多地感染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及传播风险,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1月6日零时起,我市将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入商返商人员管理。从省外及郑州、周口等地入商返商人员到达商丘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须持有健康码绿码、行程码。如果行程码显示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有效证明人员应在各交通枢纽设置的临时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采样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入商,结果明确前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员密集型场所,待核酸检测确认阴性后方可正常活动。来商入住宾馆、酒店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照此执行。
二、严格景区和重点娱乐场所管理。全市旅游景区暂停开放,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立即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人员密集、密闭型文娱场所暂停营业,主要包括麻将室、棋牌室、酒吧、网吧、影剧院、KTV、游艺游戏室、密室脱逃和剧本杀等密闭性娱乐场所。
三、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市内居民小区、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重点场所继续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拒绝不戴口罩者进入。
四、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全市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一律停办,已经审批的聚集性活动在重新进行疫情防控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压缩规模,错峰、限流,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居民群众应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五、严格重点场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文化场馆、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车站、药店、银行等重点公共场所要设立防疫岗,专班专人值守。严格落实人员测体温、查验码(健康码、行程码)、规范戴口罩、一米线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拒绝不戴口罩者进入。监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
六、全市所有宗教场所一律暂停对外开放,最大限度降低因宗教活动引起的疫情传播风险,相关主管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对全市宗教场所实行“双暂停”,即暂停集体宗教活动、暂停开放宗教活动场所。
七、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审慎安排出行。所有人员非必须不出省跨市、县流动,不到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出差、探亲访友。确需前往的,离商前和返商后均需向村(社区)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八、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良好的生活习惯;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常通风,不扎堆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主动配合当地街道(乡镇)、社区(村)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严格落实扫码、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
九、尽早全程接种疫苗。目前我市已全面启动重点人群第三针剂加强针及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主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共筑免疫屏障。
十、做好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发现健康码非绿码应立即向社区报告,并前往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流行病学史,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视疫情变化适时调整。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