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9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9月,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789万元,得补2287万元。
9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支偿得补情况
8个省辖市(示范区)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鹤壁896万元,新乡382万元,信阳170.5万元,平顶山149万元,安阳107.5万元,济源69万元,郑州12.5万元,驻马店2.5万元。
10个省辖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676.5万元,商丘355.5万元,洛阳327.5万元,许昌265万元,焦作187万元,开封161.5万元,南阳112万元,周口104万元,漯河61万元,濮阳37万元。(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