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有效规避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商丘市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根据近期的投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
消费警示一:食品安全要注意
消费者要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防控到位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采购食品,不要图方便和便宜购买街头巷尾摊贩来路不明的食品。网购食品时,应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选择信誉度高的网上商家购买。
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印刷是否清晰、规范。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的食品,不要购买胀袋、鼓包和变形等包装异常的食品,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配料表、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号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有无破损,是否整洁,是否在保质期限内。要谨防“洋标签”食品,凡是我国境内售卖的进口食品都必须具有中文标识。
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签标注,特别要注意食品卫生和保质期。购买散装熟食卤菜应到卫生条件和信誉好的正规商场超市或熟食店。
购买食品后,要注意索取和保留好购物收据或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于发现“问题食品”时能及时提供,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警示二:预付式消费有风险 谨慎购买多防范
预付式消费由于能提供大幅度优惠而广受消费者青睐,如健身、美容美发、儿童游乐场、餐饮娱乐等领域,大多推出了预付卡消费。然而,其中隐藏着一定的风险。商丘市12315投诉举报处置指挥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
理性选择办卡消费。要认清自己是否真正需要此类服务,按实际需求理性消费,冷静对待商家的推销,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冲动购买消费卡,对于数额较大的预付费消费,更要提高警惕,理性购买。
谨慎选择商家。在办卡消费前,要多了解商家信息,尽量选择证照齐全、规模较大、口碑好、经营状况佳、信誉度高的商家进行消费。一旦发生商家跑路行为,预付资金追索难度大。
签订书面合同。购买预付卡时,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要主动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预付卡适用范围、使用方式、使用期限、退卡方式、纠纷处理原则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注意是否有类似“本卡一经售出不予退款”、“过期作废余额不退”等霸王条款。
保留维权证据。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务必向商家索要发票和消费凭证,一旦出现侵权行为,应凭借发票或收款收据、合同、协议等书面材料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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