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陵县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通报
病例程某某,男,山东省曹县人,货车司机。
3月19日9时到宁陵牧原公司送货,后未再外出。
3月20日15时15分从连霍高速宁陵高速口上高速,21时35分到达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东湖街道卸货。
3月21日-24日在淮安市送货。
3月25日返回宁陵。
3月26日13时59分从连霍高速宁陵站上高速,到上海送货。上高速前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3月27日6时到达上海青浦区华新镇西郊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传货。
3月28日5时从上海上高速返回宁陵,23时在连霍高速宁陵站下高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3月29日11时44分在宁陵牧原公司门口地摊买饭,12时自宁陵牧原公司出发送货至苏州卸货。
3月30日凌晨1时到达苏州阳澄湖服务区,等待卸货期间上卫生间一次,18时30分自苏州阳澄湖服务区返回宁陵县。
3月31日17时连霍高速宁陵站下高速,下高速时采集核酸,返至宁陵牧原公司停车场。之后未外出。
4月1日3时核酸初筛阳性,采取隔离措施。9:50转运河南省定点救治医院。
请与该病例有密切接触或时空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
宁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无症状感染者刘某某、谭某某、赵某某
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4月1日0时40分,我市在对集中隔离点省外返回人员常规核酸检测中,发现3例核酸初筛阳性,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阳性,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2:刘某某、谭某某系夫妻,3月30日21时从上海乘坐赵某某私家车(豫N31J3R,司机及同乘均已集中隔离)返回永城,3月31日9时20分在安徽省萧县张庄寨下高速,11时40分刘某某、谭某某与同车乘客刘某及司机苗某某在安徽省濉溪县铁佛镇赵集村换乘私家车(豫N987R7,司机闫某某,已集中隔离)至永城市高庄镇张刘庄卡点,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集中隔离。
无症状感染者3:赵某某,3月31日12时23分到达永芒公路潘庄物流园老乔校油泵修车;12时51分到富景国际西门米线店就餐;13时39分到永兴街永阳花园北门德发车钥匙店配钥匙;13时47分到文化路与车集路交叉口西侧路北汽车空调电瓶专卖;14时15分返回龙庭公馆的家中,期间未外出;22时29分前往金博大西门流动摊点吃酸汤,22时58分驾车离开,目前已集中隔离。
请上述同乘人员、同时段、同地点可能与刘某某、谭某某、赵某某接触的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村(社区、小区)、单位报告,配合属地落实防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