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劳动节放假安排及作息时间的调整通知如下:
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4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五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另根据季节变化,自2022年5月5日起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假日。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