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各相关企业:
经调查,商丘睢阳区翰林府第和商丘睢阳区运河壹号院项目,建设单位商丘中海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明泽置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施工单位河南旭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河南优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月支付工人工资;监理单位河南省民防建筑监理有限公司、河南荣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上行为未起到监理责任,导致以上项目农民工工人多次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经研究决定,对以上企业因拖欠工人工资解决不力进行通报批评。
2022年04月15日
(来源: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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