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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致市直机关广大公职人员的倡议书

商丘市致市直机关广大公职人员的倡议书
2022-07-26 17:30:36 来源:网信商丘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市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商丘市区开展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自2022年8月1日起,分时段、分路段、分区域,按照三个阶段逐步扩大对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禁行范围,切实加强对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规范管理。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向市直单位广大公职人员倡议,坚决“讲政治、走在前、作表率”,坚定拥护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群众做到的,公职人员率先做到;要求群众遵守的,公职人员率先遵守;要求基层落实的,市直机关率先落实

一是带头遵守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规定要求。市直各单位公职人员要积极开展承诺践诺活动,自觉做到在市区全时段、全区域不骑乘电动(燃油)三轮车和未依法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车出行;带头不购买、不使用、不保留电动(燃油)三轮车和未依法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车;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步行出行时,严格遵守交规、安全出行;自觉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文明出行相关知识,切实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带头推动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落实公职人员发挥示范作用,教育引导近亲属遵守《关于在商丘市区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的通告》和《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遵守交通规则,争当文明市民。带头做安全交通志愿者,到禁行路段开展“路长制”劝导活动,文明劝阻电动(燃油)三轮车和未依法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车在禁行区域、路段出行;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文明停放车辆,维护路段公共卫生。

三是带头宣传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相关内容。积极参与“安全文明交通”社会公益活动,大力宣传《关于在商丘市区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的通告》内容,引导市民群众遵守规定、安全出行。积极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公告,坚决抵制造谣传谣、发布不实信息等行为。带头学相关法规政策,主动为群众答惑解疑,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科学参与交通安全行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出行安全。

中共商丘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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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