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商梁市监罚送告〔2022〕4号
商丘市梁园区李晓朵食品铺(李海磊):
本局于2022年8月5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商梁市监处罚〔2022〕125号 ,因你下落不明,无法正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将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商梁市监处罚〔2022〕125号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
(本局已于2022年6月20日发布该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特此公告。
商丘市梁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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