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上午,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相关通知精神和各级领导的批示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辖区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的遵法守规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召开了全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韩光辉参加会议并讲话,支队秩序大队负责人张伟,全市各交警大队主管勤务工作的队领导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秩序大队负责人张伟主持。
会上,首先各大队参会领导就各自大队前期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张伟对前期全市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情况进行了简要总结,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传达了上级公安机关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通知精神和各级领导的指示批示要求,讲解了部局、总队关于“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考核方法和内容,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分析了电动自行车的出行特点,从工作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分工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是预防和减少伤亡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举措,是事关群众安全和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各大队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辖区实际,依据职责分工,迅速行动,细化措施,确保把此项工作抓在手上,管在日常;二是宣传先行,强化引导。要通过媒体平台、LED屏提示、发放宣传单、“七进”活动等多种方式和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主题宣传教育,切实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企、事业单位、农村、学校等重点群体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的安全出行意识;三是路面治理,严查严管。从即日起,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查纠相结合的方式,从城区、国省道、县乡道路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行为进行查处。四是广泛发动,协同共治。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特别是发挥农村“两站两员”职能作用,结合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强基行动和美丽乡村行活动,常态化开展劝导教育,呼吁社会各界广大爱心人士和企业开展捐赠头盔公益活动,动员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保险公司、等企业开展“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活动,发挥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形成社会协同治理机制,确保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确保此项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为党的二十大贡献力量。(胡彦清 王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