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春节放假日期通知如下:
2023年1月21日(星期六,除夕)至27日(星期五,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
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春节假期。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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