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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荣获2022年度“商丘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荣获2022年度“商丘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2023-02-16 09:39:19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近日,商丘市委、市政府授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商丘市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

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荣获2022年度“商丘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商丘交警支队始终坚持政治建警,紧紧围绕公安交警主业主责,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跨越发展、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党对公安机关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讲政治、守纪律的理念,全体民警辅警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维护”,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交警队伍整体素质和单位文明程度,切实加强民警辅警的思想道德教育,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强化内外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支队党委班子的整体效能,完善支队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体系;以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为着力点,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文明交通宣传教育;“车驾管”业务、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推行“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措施;开展“美丽乡村行”、“万警助万企”、“学雷锋”和“爱民月”活动,倡导民警辅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和国家文明城市活动,大力整治城市交通秩序,不断强化各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使交警支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呈现出蓬勃发展、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的良好态势。

在今后的工作中,交警支队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继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实施“素质工程”建一流队伍、实施“畅通工程”创一流管理、实施“民心工程”树一流形象,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交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砥砺前行,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为商丘公安交管工作向高质量发展。(胡彦清 王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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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