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调整工作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为便于各县(市、区)、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日期安排及工作时间调整通知如下:
2023年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另根据季节变化,自2023年10月7日起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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