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虞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决定任命宋占珂同志为虞城县公安局局长。
会上,虞城县常务副县长李昊作了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宋占珂为虞城县公安局局长职务的报告,并介绍了宋占珂的基本情况。
宋占珂在票决前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绝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坚决做到立足本职,担当勇为,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本领;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不断提高整体执法素质;做到强化监督,接策纳谏,自觉诚恳地接受人大监督;做到廉洁奉公,竭诚奉献,自觉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虞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睿为宋占珂颁发任命书,随后,宋占珂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