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宁陵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家事审判工作7年来取得的成绩及经验。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出席发布会,10余家省、市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受邀参加发布会。
2014年3月,宁陵县人民法院成立全省首个家事法庭,7年来,累计审理离婚、赡养、抚养等各类家事案件5300余件,调撤率78%以上,服判息诉率达96%以上,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效果,探索出了一条家事案件专案专办的特色之路。2019年10月9日,该院又成立我省首个家事诉讼中心,标志着该院家事审判改革探索进入新阶段。
领跑全省的家事审判“宁陵模式”,也带动了其他工作齐头并进,该院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基层法院、河南省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全省信息工作突出基层法院、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等荣誉称号,家事审判制度改革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典范案例”,“家事法庭‘巧断家务事’助推平安宁陵”家事案例在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成果交流会上被评为典范案例,该院被评为“2019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调研时,对该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与创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新闻发布会总结了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7年来的主要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并对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提出建议。
抓机制规范家事诉讼。家事法庭专门审理离婚、“三养”、继承、家庭析产、收养关系、亲子关系、家暴遗弃、干涉婚姻自由、侵犯未成年人教育成长权利、家庭成员之间债务等10余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7年来,该院家事法官总结出“视频再教育、亲情齐规劝、社会同介入、诉讼冷静期、亲情必回访”的亲情弥合法,引入社会调解、陪护机制等,打造网格化调解格局,进一步规范家事诉讼。
抓硬件构建温馨氛围。该院设置2个家事法庭及附属设施,设立反家暴庇护室、儿童观察室、心理咨询室、社会介入室、茶座式调解室,将“和合理念”的精神融合到法院文化中,把当地和、孝、诚、礼、廉等文化典故,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营造浓厚的“和”文化氛围。家事审判庭的设置采取“家庭式”“圆桌式”“会客式”场景布置,用“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家庭成员称谓代替原告、被告等专业法律术语,时时用“柔性审判”传递司法温暖。
抓队伍打造专业团队。该院精心挑选4名社会生活经验丰富、性格温和、责任心强、善于做调解工作的女法官和1名女书记员打造“家庭式”审判庭,实现审判人员专业化。与妇联、民政、司法等部门合作,组建社工团队和专职家事调解团队,推进家事案件调解率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达到矛盾化解最佳效果,着力打造诉源治理、协调联动、机制创新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专业团队。
抓平台推进改革创新。该院围绕“案件效果”这一评价,坚持家事必调、不公开审理、不利人群隔离“三个原则”探索家事案件审理程序,把调解作为优先结案方式和庭审前置程序;开展反家暴宣传、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设立家暴庇护室、建立儿童观察室,保护儿童的心理隐私及安全;开展“课堂式”亲情文化教育,探索和完善“离婚诉讼冷静期”,完善和探索家事审判证据规则,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抓防范减少家事纠纷。该院围绕“家事预防”这一目的,建立“法官+”社会介入模式,聘请司法所、妇联、律师、社区志愿者等参与化解家事矛盾纠纷,负责庭前调查评估、诉讼调解、陪审、协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个案帮教回访、普法教育、心理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困难救助等工作,把社会介入工作打造成“普法教育平台、诉与非诉分流平台、诉调对接平台、困难救助平台、社会监督平台、心理矫治平台”一体化六大平台,实现民间力量、行政力量、司法力量无缝隙对接,通过“多兵种联合作战”,从源头上防范、减少家事纠纷。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家事纠纷预防机制、普法宣传长效机制,家事法官不定期走进社区、乡村,开展法律讲座及街头普法活动,提高妇女、儿童、老人维权意识。
新闻发布会上,王宏伟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立足实际、矢志不渝,始终把弥合感情、化解纠纷作为家事案件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细处着手,向实处发力,进一步完善专业化审判机制,推进家事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胡彦清 边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