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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法院:和谐执行寓情于法 真诚为民暖人心

宁陵县法院:和谐执行寓情于法 真诚为民暖人心
2021-04-07 16:43:04 来源:中华网河南

“这么快就为我们和解了,感谢你耐心沟通为我们做的工作。”申请人张某握着宁陵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吕峰的手激动地说到。3月29日,被执行人王某瑶经过多方筹措,终于一次性将剩余执行款履行,双方化解了矛盾纠纷,从而使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顺利和解。

宁陵县法院:和谐执行寓情于法 真诚为民暖人心

张某与王某瑶婚约财产纠纷一案,2020年6月22日经法院判决,王某瑶应返还张某现金13余元。后被告没有履行,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吕峰法官熟悉案情后,找准执行结案的突破口,为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减少执行对抗、确保执行效果,他确立了和谐执行的思路,寓情于法、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吕峰法官踏实严谨、真诚为民的工作作风深深地打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期履行判决义务。3月29日,被执行人王某瑶将最后6万余元的执行款送到了县法院,执行法官遂及时通知申请人张某领款,于是就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为深入贯彻教育整顿活动相关要求,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县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等问题,提高群众满意度。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从判决到和解执行,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这是宁陵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真实写照。(边丽娜)

(责任编辑: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