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睢阳区法院通过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在保险公司购买的人寿保险金实现案结事了。这是该院首例通过扣划保险金执结的案件,开启了“法院+保险公司”联动执行新模式。
今年2月,邓某某与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杨某某给付邓某某板材款1.5万元。因杨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邓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张鹏、陈琪经多方查控发现杨某某在保险公司缴纳的有人寿保险。执行干警随即向该保险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解除杨某某保险合同,并成功提取保单现金价值至法院执行款专户,保障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
为真诚地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申请人邓某某向执行干警送来了一面锦旗表达谢意。(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