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睢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戴蕙独任审理四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原告代理人因疫情无法出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案采用“云上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在该案中,原告系“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权利人。2021年9月,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未经许可在经营活动中擅自使用“潼关肉夹馍”标识,严重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睢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拆除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门店招牌及室内装饰,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庭审中,戴蕙认真听取原被告诉辩意见后,确定该案争议焦点。随后,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在线进行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规范有序,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誉。下一步法庭将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化解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298件,调撤率80.95%,为促进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