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恨我,我还是你娘,你是我生的,没有我就没有你。10多年了,你不给我来往,今天我就是要让你知道,你不养老娘行不行、对不对?”11月12日中午,在虞城县一个农家小院内,虞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正在执行一起赡养纠纷案。
今年82岁的陶老太太生育2子3女,老伴去世较早,晚年由4个孩子轮流照顾。因为婚姻、家庭等原因,小女儿马某出嫁后,与娘家人断绝来往10多年,不打电话不问候,这让全家人非常不满。2019年6月5日,陶老太太将马某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给自己多年的赡养费。
2019年8月1日,虞城县人民法院判决马某每月支付陶老太太赡养费300元,从2019年7月开始支付。然而,马某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2021年7月8日,陶老太太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手案件后,详细了解案情:老太太讨要赡养费,是为全家人争一口气;女儿不履行判决义务,是因为心中有疙瘩,没解开。只要能让母女重归于好,案件执行就会迎韧而解。找到案件的突破口后,执行法官决定对症用药,从亲情入手,打开心结,延续亲情,实现和解结案。
见了执行法官,马某哭着诉说自己多年来的委屈。清官巧断家务事,执行法官从法律和亲情入手做马某的工作。执行法官说:“你能去见你母亲一面,认个错,你母亲就答应不要赡养费了。”
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马某答应去见母亲。陶老太太见女儿来看自己,态度也软了下来,赡养费也不要了,母女抱在一起哭起来。在执行法官及亲属的劝说下,母女二人重归于好。马某答应,会经常来看母亲,陶老太太不再讨要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