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妇联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睢阳区人民法院家事民事调解员谢丽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睢阳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和家事审判工作,在有效发挥家事审判对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诊断、修复、治疗”功能,妥善审理各类涉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的同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与市、区妇联沟通协作,把法院家事审判司法功能和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功能有机结合,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长效机制,引入专门调解员驻庭工作,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进一步推动形成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社会风尚。
谢丽同志自担任该院家事调解员以来,潜心钻研调解技巧和方法,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法促人,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配合,今年以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80余件,调解成功率近70%,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修复崩溃边缘的亲情,保护妇女儿童的健康安全。她还热心公益,参与发起成立商丘市巾帼环保志愿者服务队,利用休息时间带领志愿者,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法治宣传活动,先后获得“河南省‘四个100’优秀志愿者”“商丘市第六届道德模范”“商丘好人”“商丘市优秀志愿者”等称号。(潘磊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