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年末岁首。商丘中院以化解涉问题楼盘案件为契机,专门下发通知,决定于春节前后,在全市两级法院组织开展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类案件集中攻坚活动,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栾立学组织法官专题座谈研讨,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确保通过活动开展,充分发挥法院服务大局、为民司法职能作用,切实助力商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月10日,商丘中院下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及房地产案件纠纷集中攻坚活动的通知》,要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妥善高效处理案件,保障各主体权益;妥善审理建设工程和房地产案件,灵活采取各种司法手段,保障案件的顺利推进;依法推进破产重整,对于严重抽逃出资、涉及非法集资、项目严重资不抵债、无法利用市场化手段盘活的项目,积极引导进入破产清算或重整程序;对涉及问题楼盘案件,建立台账,逐案清理;坚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主动融入由各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在法律层面献言献策,积极配合政府做好问题楼盘攻坚化解工作。
1月12日,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栾立学组织召开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类案件座谈会。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对正在审理中的案件逐一进行了汇报,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栾立学逐案对存在问题进行点评,并就做好近期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建设工程及房地产类案件涉及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商、农民工、购房人、资金出借人、建设单位等多方主体,具有牵涉范围广、矛盾突出等特点,在该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依法高效、公正处理案件,充分保障各主体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统一裁判标准,对于案情简单、争议较小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尽快帮助相关主体实现权益;要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杜绝超标的查封现象,对于需查封企业基本账户的案件,要尽可能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