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柘城县法院慈圣法庭在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经过法庭法官和调解员的多次沟通及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结果获得了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此案案结事了。
明明(化名)与艳艳(化名)经人介绍确立恋爱关系,于2021年2月份订婚,当日明明给付彩礼16万余元,在随后的交往中,明明还为其购买了金项链等首饰,2022年1月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原告给付被告上车礼、磕头礼等13余万元。结婚仪式后,艳艳不愿与明明一起生活,也不愿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外出打工。经过多次沟通未果后,明明要求艳艳返还彩礼,因在返还彩礼数额问题上双方存在分歧,明明诉至柘城县法院要求艳艳返还彩礼。
该案在诉前调解平台立案后 ,调解员看到原告诉请数额较大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下,调解员积极向法庭法官汇报该案的情况 ,调解员又立即利用乡村调解平台,进行沟通调解。调解中,调解员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详细阐述相关法律法规,耐心疏导双方情绪,经过调解,艳艳同意返还彩礼,但双方对应返还金额还存在分歧。在实地走访了解案情后,法庭法官和调解员又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其家人进行面对面调解,从法律和事实、情与理等方面耐心细致做双方工作,希望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艳艳(化名)返还原告明明(化名)彩礼礼金22万元,并当场交付三金等首饰,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诉前调解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当事人最满意的答复,避免了打官司周期长让双方积怨加深。下一步,柘城县法院慈圣法庭将继续发挥诉前调解优势,不断增强诉前调解力量,积极、妥善、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服务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王玉强 贺德威 张桂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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