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梁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判了一起寻衅滋事案,邀请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某乡镇11名工作人员参加旁听,不仅让乡镇工作人员体验了法庭的威严,同时普及了法律知识,让工作人员更加清楚了具体工作中如何运用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胡某、石某在2018年间,在所在村一处被国土资源部卫星拍到的违章建筑被政府强制拆除,两被告人强行索取被拆除的违章建筑款25.6万元,利用门前的空地,索要拆迁款14.3万元等,其间还采取其他手段强拿硬要,共提出非法赔偿诉求94.6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人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中,审判长严密组织庭审,查明当事人身份,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最后陈述等程序体现完整,为参加旁听人员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