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梁园区人民法院成功拍卖被执行人许某名下的一处房产,使一起借款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2016年5月23日至2021年2月23日,申请人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被执行人许某借款本息共计107万元。但在此案执行过程中,许某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发现,被执行人许某名下位于宋城路北侧学院路东侧有一处房产,法官遂通过司法拍卖网拍得159万元。拍卖款扣除抵押权款537006.96元和司法拍卖辅助费、网拍公告费5172元等,下余1047821.04元,由执行申请人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领取,剩余未执行到位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中被执行人许某完全有能力履行生效判决,偿还借款,但其不仅拒绝履行,还隐匿行踪躲避执行,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表明其抗拒执行的主观故意明显,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依法应予惩戒。执行过程中,梁园区人民法院主动作为,采取冻结、查封、拍卖等强制措施,最终将失信被执行人房屋成功拍卖,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