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18时许,民权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家重一行在村支书的引领下,沿着一条乡村小道,穿街走巷,找到了年近70岁的代平均的家。
2008年10月,代平均骑着三轮车想到责任田除草,因眼神不好,被正在施工的两根电线绊得人仰车翻。清醒后,代平均左脚脖断裂。他前后在医院住了半年多,花去医疗费5万多元。为讨要说法,代平均不断找施工单位要求赔偿,但都无果。后来,在一位律师的建议下,代平均回到原籍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接待他的立案庭庭长张涛在审查了起诉状及相关材料后,认为证据不足,让老汉回家再找找医疗费用等有关证据。送走代平均后,张涛心潮难平,将老人的情况向主管副院长朱家重进行了汇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我们司法为民的体现。代老汉维权的问题,我们不能坐视不管。”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他们商定上门立案。4月27日,朱家重一行来到代平均家中,在审核了相关证据后,立案庭人员当场通过手机为代平均立了案。办完立案手续,代平均再三向上门立案的法官们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