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聚焦河道生态保护和防洪安全 宁陵召开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我宣布,阳驿乡人民政府对洮河阳驿段河道管护怠于履职一案听证会正式开始。”日前,随着宁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亚东铿锵有力的声音落下,宁陵县全面开展“河长+检察长”制改革后首次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拉开帷幕。
今年3月,宁陵县河长办在巡河时发现,阳驿乡洮河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存在厂房违建、砖瓦乱堆乱放、沿河有厕所及散养家禽、堆放生活垃圾等问题,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与河道环境卫生。发现问题后,宁陵县河长办制发督办通知单,要求阳驿乡政府及时清除阻水障碍物,恢复水域岸线原貌。
阳驿乡人民政府接收督办通知后,对河道垃圾、堆放砖瓦进行了清除,但违建等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且砖瓦乱堆乱放时有反复。眼看进入汛期,如果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又遇强降水来临,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按照“河长+检察长”制相关制度,宁陵县河长办决定向检察机关移送该问题线索,由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行政履职。
经多次核实取证,确定了洮河阳驿段存在违建、乱堆乱占等占用5288平方米河道保护范围的事实,结合宁陵县河长办提供的相关线索,宁陵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参会听证。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阐明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展示了相关证据,认为阳驿乡政府存在对洮河管护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经充分讨论后,听证员一致认为,阳驿乡政府在河道管护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应依法履行河道管护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逐一整改到位,以恢复水域岸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阳驿乡人民政府代表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行政意识和能力,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将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最后,宁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驿乡人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行政。目前,该问题已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