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宁陵县城关回族镇居民李某从该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卫峰手中接过调解书,高兴地说:“这下我可以安心地外出打工了,谢谢法官为我解除了后顾之忧,是你们挽救了俺的家庭!”
李某与妻子闫某于1999年结婚,育有一子一女。今年春节过后,闫某因为家庭矛盾突然提出离婚,且称自己辛辛苦苦二十多年把孩子养大,如果离婚,李某还应当支付其赔偿金50万元。法官从夫妻感情谈到孩子教育、父母期望,并对男方疏忽对女方感情联络的做法提出批评教育。最终,双方亲情的伤口被“无痕缝补”,闫某主动撤回了离婚诉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有许多重要论述。他指出,家庭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千家万户都好,国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宁陵县人民法院锐意改革创新,于2014年3月17日成立河南省首家家事法庭,走出了一条化解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新路子。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宁陵县人民法院调研时,对该院家事审判机制改革与创新做法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
3月17日,记者从该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8年来,家事法庭已累计审理离婚、赡养、抚养等各类家事案件6120件,调撤率达75%以上,服判息诉率达95%以上,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无访”的效果,为建设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作出了突出贡献。
家事法庭专门审理10余类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案件。在办案过程中,家事法官以法为“针”、以情为“线”,通过“缝补”亲情来修复当事双方的感情。他们着力打造“家庭式”审判庭,设立反家暴庇护室、儿童观察室、社会介入室等,布置亲情文化教育长廊,处处营造父子情、兄弟情、姐妹情、夫妻情的氛围。同时,总结出六步“亲情弥合法”,开展庭前夫妻感情测试,开辟亲情教育第二课堂,让当事人重温过去美好时光,修复破裂的感情。
8年来,宁陵县人民法院家事法庭着力打造诉源治理、协调联动、机制创新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为该县成为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夯实了基础。在家事法庭的引领下,宁陵县人民法院还先后荣获全国优秀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称号。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宏伟告诉记者:“家庭小和谐,推动社会大和谐。这一专业审判模式,为‘三零’创建和‘六防六促’专项行动提供了新思路、探索了新方法。”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