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上午,两位年逾七旬的老汉从山东曹县来到睢阳区人民法院,从执行法官陆军手里接过执行款后,感动得老泪纵横:“7年了,俺的血汗总算没白流,河南法官解决了俺的烦心事。”
2014年5月,曹某、季某与商丘的高某签订了高粱收购合同,俩老汉在黄河故道的河摊上承包了几十亩废闲地,同年10月将20吨高粱交付高某,高某按照每公斤3元的价格给俩老汉出具收据一张,并承诺年底前一次性付清。2015年春节后,经过俩老汉多次讨要,高某以多种理由推脱搪塞拒不付款。同年5月,法院经审理判决高某支付曹某、季某高粱款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陆军向高某依法送达了各项执行手续,高某只好订了分期付款计划。但高某并非真心付款,只想蒙混过关。转眼半年过去了,高某并没按付款计划支付一分钱,最终被司法拘留15天。随后,高某因欠账太多,举家外出躲债了,谁也不知道高某去了哪里。
今年4月3日19时许,执行指挥中心突然接到执行信息联络员的电话,看见高某正在某集镇上买祭品,陆军带领3名法警火速出击,悄然埋伏在高某家四周。20时许,高某还没走进家门就被法警逮个正着。 执行局办公室里,陆军将相关法律文书摆到高某面前。高某看后觉得再也不可能蒙混过关,便十分沮丧地说:“我不就是想付款才出去打工挣钱的嘛。”说完,便左一个电话右一个电话不停打,不到两小时,5万元高粱款便摆在了执行法官陆军的办公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