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近段时间以来,夏邑县及早谋划、严格把关,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严把“入口关”。今年6月份,该县向全县25个乡(镇)党委下发“关于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的通知”的内部明电,明确了巡察人员抽调标准。规定巡察人员必须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强,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清正廉洁,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巡察办审核、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等层层把关后才能进入巡察专业人才库。
严把“培训关”。对进入巡察人才库的人员,该县召开专题培训会议,邀请上级巡察机构和周边县、市的巡察业务骨干授课,分批次进行集中轮训,系统性介绍巡察工作经验和方法,提高入库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同时还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巡察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发放给每位入库人员,供他们日常学习使用。
严把“使用关”。该县本着公开、公正、廉明、高效的原则,建立了巡察人才动态管理制度。巡察组实行一轮一组建、组长一轮一任命、工作一轮一授权,参与每轮巡察的工作人员均由县委巡察办根据被巡察单位性质、涉及领域,有针对性地从人才库中抽调。对巡察期间不遵守工作纪律、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将按照《巡察抽调人员管理办法》《巡察工作人员十不准》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对无视巡察纪律,在工作中存在跑风漏气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巡察干部,移交相关部门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对推荐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和执行纪律等情况作出工作鉴定,并记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