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永城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组成检查组,对东、西城区30余家药店经营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是为了贯彻落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问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检查组对照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抽查的全国40余种“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发现的问题清单,对辖区范围内的药店出售“消”字号产品情况进行覆盖式排查,重点检查消毒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检验报告等。同时,向相关人员宣传药品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以及违法销售的法律后果,并提醒消费者如何辨别抗(抑)菌制剂,预防被误导。
通过检查,发现多家药店销售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永城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永城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专项督查活动为契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形成抗(抑)菌制剂等消毒产品监管合力,把该项活动做深做细做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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