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全面启动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打破了以往企业登记的时间、空间限制,市场主体各类登记业务均可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营业执照。从政务大厅到家,办理地点发生变化的背后,正是商丘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的缩影。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是指全市范围内的各类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工商登记业务时,均可用电脑或手机,随时、随地登陆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网上服务平台,通过“用户注册、填报材料、电子签名、提交审核、领取执照”等过程进行在线申办,无需再到工商部门的登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工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实现网上核准、发照、归档,并予以公示。整个登记流程无纸化、无介质、无费用,申请人与受理审核人员零见面、零跑动、零距离,“电子材料、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电子执照”四大功能同步上线,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办理注册登记。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科长刘杰告诉记者,“在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同时,继续保留窗口登记服务,使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与窗口登记模式平行实行,对于到工商窗口办理工商登记业务的企业和群众,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1至3日办结。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工商登记窗口或通过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办理工商登记。”
商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开展了营业执照免费邮寄业务,在网上办理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和群众,如果需要纸质营业执照的,工商部门免费邮寄到企业和群众的手里,从而真正实现了网上办、零见面、一次也不用跑的工作目标。
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实施大大方便了群众办理营业执照,而这只是工商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一个方面的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工商部门先后实施了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多项改革,下放登记管理权限、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
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由原来的实缴改为认缴,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行业外,其他一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规定。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公司设立登记、变更注册资本无需提交验资证明,进一步降低了大众创业成本,激发了市场主体投资热情。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自2014年3月1日起,允许市场主体“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即允许有直接或间接投资关联关系的市场主体,使用同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允许在集中办公区以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市场主体在同一县(区)区域增设经营场所的,可以选择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或分支机构登记,房屋租房协议可作为其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办理工商登记;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并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可以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实施先照后证改革。2015年10月1日,按照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65号)要求,除工商总局目前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一律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市场准入门槛大幅降低。
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制度改革。2016年10月1日起,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原先的商务部门实行前置审批,改为工商部门直接受理审核,企业成立或变更完成后再到商务部门备案,简化外商企业设立程序。
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2016年10月1日,实施企业“五证合一”,由原先的各部门分别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部门一窗受理,发放载有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各部门共享登记信息;12月份,实施的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2017年8月1日,实施“三十五证合一”,在“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将17个部门30个证照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档管理、一键推送”的工作模式,办理营业执照就一并办理了列入整合的35项登记、备案事项,不再需要向相关部门另行提交登记、备案材料,并将营业执照办理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申请材料精简至8页。2018年6月,根据有关职权调整变动情况,多证合一证照整合事项调整为32项,并对证照整合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大大降低了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下放注册登记权限。2017年5月,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权限由县、分局下放到辖区中心工商所,让群众“就近办”相关工商登记业务,减少了来回奔波,提高了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便利化。
商事制度改革,简政放权,极大地激发了百姓投资创业的热情,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量涌现,各类市场主体放量倍增,有力推动了商丘市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文\图 宿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