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人民群众方便进入景区和沿黄生态廊道便捷通行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沿黄生态廊道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段,从即日起对社会车辆开放通行,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开放通行路段
北自陕州公园2号码头长廊入口——1号码头平台——青龙坝——三河广场——苍龙坝——苍龙广场向西驶出。
南自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苍龙广场入口——苍龙坝——三河广场——青龙坝——1号码头平台——陕州公园2号码头长廊处驶出。
有关要求
(一)沿黄生态廊道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段自开放通行之日起,即纳入沿黄生态廊道道路交通管理,望广大市民及游客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及景区管理人员管理,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规范通行,自觉维护沿线交通秩序,做到文明交通。
(二)严禁随意停车(有停车需求的,进入专用停车场按位、按向有序停放);严禁随意掉头、飙车、超速、超员、超载、违法载人;严禁大货车、危化品运输车、非施工工程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畜力车等驶入该路段;严禁擅自摆摊设点、违规占道。
(三)为确保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城管执法部门、景区管理单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
标签: 三门峡 沿黄生态廊道 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