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汝南县法院执行干警对城区翰林雅苑小区一处住宅展开腾房行动,为即将进行的司法拍卖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2017年7月25日,张某以经商为由借崔某现金22万元,双方约定期限三个月,至2017年10月25日双方结算,张某偿还部分本金后余款未还。后经汝南县法院诉讼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张某偿还崔某56000元,于2018年2月11日前偿还30000元,剩余26000元于2018年5月1日前付清。调解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张某仍拒不履行义务并离开住所,崔某遂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汝南县法院依法对张某所有的位于城区翰林雅苑小区住房进行了查封,但张某无动于衷。经统计,以张某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已达7起,合计金额共计40余万元。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经合议研判后,制定详细腾房计划,对查封的该房产尝试先行强制腾房,便于拍卖成交,也便于成交后及时交付买受人。此次腾房执行局组成了执行实施组、搬迁组、宣传组、警戒组、抓捕组、监督组、车辆保障组开展工作,由一名副局长带队,对该住宅进行强制开锁、物品登记、搬运安置等一整套流程,执行干警装备齐全、行动果断、安排周密、规范透明,并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取证,强制腾房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有利于今后执行。(刘文喜 郭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