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5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执结了一起劳务纠纷案件,充分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李某为谢某提供贴瓷砖的劳务,后谢某出具了欠条一份,但未支付劳务费。经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令谢某向李某支付劳务费2.4万元。然而,谢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驿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了解到案件涉及农民工劳动权益,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运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但未能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并未因此放弃,于是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谢某取得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不仅会产生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而且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节严重的法院会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结果会得不偿失。
经过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谢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主动履行,第二天便将拖欠的劳务费交到法院执行款账户。案款到账后,执行法官为申请执行人李某办理了领取手续。这起拖欠劳务费案件从立案执行到执行完毕只用一周时间,高效执行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连声感谢。(刘文喜 熊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