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动用一切强制措施,尽一切手段,发挥出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平舆县农民卓某等六人跟随汝南县三桥镇何某,于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在在驻马店市驿城区沙河店某建筑工地,经结算何某欠卓某等六人2.5万余元劳务工资未支付,从而引起诉讼。2020年4月11日,汝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何某支付卓某等六人劳务工资26000元。但法律文书生效后,何某未按判决期限支付工资。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刘彻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何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车辆等情况,未发现任何线索。经调查了解,何某在外承包工地,一直没有停歇,也没有大项开支,应有一定收入。该六起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涉民生案件,执行干警刘彻高度重视,带队前往何某家中认真调查,其家人推辞称何某外出。
经向何某家人多次做工作经向何某家人多次做工作,且告知何某家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但何某家人百般推脱,置之不理。为了让卓某等六人早日拿到应得的劳动报酬,执行人员依法办理搜查手续,于10月28日早晨,对何某的家庭财产进行搜查,见到盖有红色印章的搜查令,感受到执行的威慑,何某顿时妻子嚎啕大哭,急忙称进卧室拿钱。不知是慌张,还是其他因素,何某妻子一下从卧室的木箱内拿出人民币,经清点共5万元。至此六起涉民生案件圆满执结。(刘文喜 郭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