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查封被执行人郝某名下车辆,促使其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据了解,郝某为陈某提供担保向魏某借款11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借款到期后魏某多次追要无果诉至驿城区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书确定陈某、郝某于2019年12月底一次性向魏某偿还借款11万元及利息。但陈某和郝某迟迟不肯履行偿还义务,魏某无奈向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与郝某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脱不予履行。执行干警责令被执行人郝某向法院交出查封车辆,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
迫于执行压力,10月28日,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来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查封车辆进行了解封,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刘文喜 熊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