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对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快速执结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劳务者的合法权益。
赵某与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李某向赵某支付劳务费91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按照生效判决支付劳务费,赵某遂向驿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李某仍以无力偿还为由推脱拒不履行。
执行法院依法将李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得知自己被纳入“黑名单”,李某着了急,主动联系执行干警支付了拖欠的劳务费用。执行干警为申请执行人赵某办理了领款手续,拿到劳务费的赵某一个劲的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刘文喜 熊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