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昔日好友握手言和。
黄某与周某系朋友关系,周某以做生意资金困难为由向黄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了还款时间。约定到期后,黄某多次催要,周某迟迟未还款,黄某无奈之下将周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周某偿还黄某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
然而,周某迟迟未按照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履行,黄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便将双方传唤至法院进行调解。执行法官从法理角度责令被执行人周某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如果拒不履行,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将得不偿失,并且从情理的角度,告知周某应当珍惜在其困难的时候施以援手的朋友。
然后,耐心的做申请执行人黄某的思想工作,希望其看在多年情谊的份上,能够原谅周某的过错,消除其内心芥蒂。经过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工作,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并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黄某同意周某分期偿还欠款。最终,反目朋友冰释前嫌。(刘文喜 熊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