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情与法并用的方式,成功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2019年10月,常某向余某借款20万元,偿还了部分利息后未再还款,余某为向常某追要借款及下余利息诉至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常某需偿还余某借款20万元及产生的利息。判决生效后,常某仍未还款,余某向驿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常某送达了相关执行通知,督促其主动履行。
同时,经财产调查,发现常某名下有大众汽车一辆,执行法院遂对该车进行了查封,并冻结了其名下的银行账户。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常某传唤到庭,向其阐述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并且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为其分析利弊。听了执行干警的一番话,被执行人常某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但因当前疫情影响,收入受到了影响,希望能够与申请人协商分期偿还欠款,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协商。
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余某同意被执行人常某偿还本金2万元后,剩余欠款按协议分期履行,余某和常某均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握手言和。(刘文喜 熊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