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经过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一起婚姻家庭财产纠纷得以顺利执行结案。
汝南县古塔街道范胡村青年张某与姚某离婚纠纷一事。2019年12月,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及张某返还姚某拆迁安置款等费用65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照判决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外出,下落不明。5月15日,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进行网上初查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与张某多方进行联系无果,眼看案件陷入僵局。
法官决定尝试曲线进行,与张某父母进行沟通交流,打开突破口。经过多次约谈,对张某的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进行了一一告知,并对张某父母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详细的答疑解惑,法官的耐心和善意感化了两位老人。两位老人最后表示:“儿子犯浑,但不能再给法院添麻烦了,会尽快筹款交到法院账户上,了结此事”。6月2日一早,张某的父母携带65000余元赶到汝南县法院,在法官的指导下,把案款及诉讼费用顺利汇入法院指定的账户,案件得到实际执结。(刘文喜 郭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