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汝南县常兴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付新征带领主席团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对该镇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简称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蔬菜市场、学校周边餐馆、亿豪鑫超市、亿家购物广场、熟食店、婴幼儿奶粉店等实地查看,通过看现场、查票证、问情况、听汇报,重点对食品安全源头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三小”作坊规范管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疫情期间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详细了解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随后,县人大代表、镇党委书记刘阳在镇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座谈会。会上,检查组听取了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龚伟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近年来,该镇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食品安全委员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坚守食品安全底线。今年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案件7件,其中超市2件,食品经营2件、餐饮3件。另外在监督检查中,对轻度违法情况限期整改4件,当场整改6件,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听完汇报后,检查组成员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付新征说道,“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刘阳强调,“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镇坚决把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作为践行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申涛 曾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