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0多名农民工代表代表100多名农民工到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屯镇政府,要求镇政府解决他们在水屯镇福利家园小区干建筑活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款,镇政府高度重视,指派司法所负责调解解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问题。
水屯司法所接受指派后,联系当事人米某了解情况,据米某反映,他们于2019年5月份在水屯镇福利家园小区5号楼、6号楼干活,当时双方协商活干完后付清工资款。然而活干完后只支付了部分工资,剩余的100多人的工资款864250元一直未支付,少则几千,多则上万,春节即将来临,他们都急需用钱。
调解现场
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邀请米某与公司代表前来协商解决,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持其见,互不相让。公司代表不支付工资的理由是房子被政府回购,房屋我们无法预售,也拿不出现金支付工资。调解员通过解释《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规定,阐明劳动者工资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过法、理、情的劝导,公司代表态度才有所转变。调解员借此趁热打铁,经过多次协商,最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约定2021年2月1日支付工资款现金10万元,剩余款于2021年4月28日支付完毕。
签订协议
这起农民工欠薪纠纷的成功调解,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消除了潜在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夯实了“平安水屯”的基础基石。
签订协议
至此,一宗农民工集体欠薪纠纷,经司法所调解人员坚持不懈,多管齐下的调解,最终划上圆满的句号。 (赵峰 李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