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公务员档案管理,重点在机制、完善在平时、核心在精准。嵩县通过聚焦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材料完善、信息认定三个重点,促进档案管理更加科学。
档案管理突出制度先行。优化公务员档案收集、查(借)阅、转递及保密等4方面制度,配备专职档案员1名,要求管档人员坚持原则、从严把关,把严格执行制度作为规范档案管理的红线。坚持做到收转有记录、查(借)阅有手续、管理有程序,防止和规避档案查、借、转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保证档案管理规范性和严肃性。
材料收集突出全面及时。明确档案材料收集责任,严格落实材料收集鉴别责任。强化与纪检、法检等部门和干部、监督等相关科室的沟通联络,明确《年度考核表》《工资变动审批表》等常规资料的收集节点,对于档案缺失材料,采取通知追补、专人查补等措施,解决档案材料补交难的问题。通过变被动接收为主动联系,确保干部档案材料齐全。
信息认定突出科学准确。严格执行“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标准,按照“凡转必审”“凡提必审”要求,对所有移交档案、拟提拔干部档案进行“二次体检”。干部信息认定坚持实事求是,对档案专审结果提出异议的,按程序进行复查纠正,确保每名干部的每项信息都有出处、有依据,确保认定结果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