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区政府还可设定相应的规费补助等奖励措施,根据项目处理情况予以扶持。”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扶持政策的目的在于为‘烂尾楼’整治注入一针强心剂,以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在调动市场力量推进“烂尾楼”整治之外,政府的角色定位也更加明晰。
“对于未能自行实施,也未能引入市场主体实施的‘烂尾楼’整治项目,政府将适当介入。”上述负责人表示,政府介入的项目主要分为3类。其中,考虑到市容市貌和安全,对于短期内难以盘活的项目,将由业主委托专业单位采取安全加固措施,或实施环境绿化整治或拆除。不按要求履行的,属地政府也可按照“无因管理”的法律制度,代为履行。
而因公共利益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需由政府收回的,也可通过行政途径处理,如政府实施征收。此外,在与土地使用者协调一致的前提下,政府可通过解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达成收地协议的民事途径方式处理。
在《实施意见》出台后,珠海53个“烂尾楼”项目有望进入加速整治阶段。黄伟表示,目前珠海中心城区土地越来越少,“烂尾楼”项目在盘活的进程中,还将享受更加优惠的城市更新政策,这些因素都将激发市场力量的积极性。
“加快推进‘烂尾楼’整治,不仅将盘活土地资源,从供给侧促进珠海房地场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将抚平历史遗留下的‘城市伤疤’,极大地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完善城市功能。”黄伟说。
■珠海“烂尾楼”区域分布图
香洲区
烂尾楼项目19个
总用地面积31.8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51.9万平方米
金湾区
烂尾楼项目26个
总用地面积44.8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47.6万平方米
斗门区
烂尾楼项目4个
总用地面积26.3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48.3万平方米
高栏港区
烂尾楼项目2个
总用地面积3.4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3.9万平方米
高新区
烂尾楼项目2个
总用地面积1.3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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